人为过错导致火灾事故发生,两起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被拘留10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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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915时许,江岸区三金潭村某厂内家居公司四楼楼顶烟囱起火,燃烧面积约5
方米。后经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,该起火灾事故系操作工黄某在未获取安监部门
上岗证的情况下,在家居公司四楼楼顶对烟囱进行氧割作业,因操作不当引燃烟囱内
可燃物造成火灾。
52417时许,江岸区某酒店一楼厨房18号灶台起火,致火势由烟道向上蔓延,烧
损厨房部分操作台和油烟道。经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,该起火灾事故系餐厅厨师
丁某使用油锅烹炸食物操作不慎,引发油锅起火,造成火灾。
 
2020年4月20日 1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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