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十堰26死爆炸事故:34人被处理,区委书记、区长被免职

首页    新闻资讯    首页新闻资讯    湖北十堰26死爆炸事故:34人被处理,区委书记、区长被免职
2021613642分许,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,造
26人死亡,138人受伤。
湖北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省委书记应勇第一时间作出批示,视频连线调度部署,
赶赴现场指导救援。省委副书记、省长王忠林于事发当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等工
作。省委、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,聘请国内燃气
管道设计和运行、火灾、特种设备、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。
经调查,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,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
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,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。事故也暴露了违规建设
形成隐患、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整改、物业管理混乱、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。该
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调查认定,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,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
涉嫌犯罪,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十堰东
风中燃公司、华润置地(武汉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润联物业、东风汽车集团
有限公司及其原所属东风燃气公司等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,对上述单位的32名责任
人,由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。
十堰市委市政府、张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、人员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市场
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。省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开展审查调查,
提出处理意见,严肃追责问责。对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并政务撤职1人、撤
销党内职务并政务撤职2人、党内严重警告6人(含免职2人)、党内严重警告并政务
记大过3人(含免职1人)、政务记大过2人(含免职1人)、党内警告4人、政务警告5
人、诫勉6人、责成作出书面检查5人。其中,给予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党内严重
警告处分,免去区委书记职务;给予张湾区委副书记、区长周玲党内严重警告处
分,免去现任职务,按有关规定履行免职程序。给予十堰市城管委党组书记、主任王
家波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;给予十堰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清甫党内
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;给予十堰市燃气办主任呙林安留党察看二年、政务撤职
处分。对十堰市4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省直有关部门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务警告等
处分。责成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,责成十堰市委市政府向
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。
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汲取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,切
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上来,坚持人民至上、
生命至上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
任,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,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,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
平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以高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。
2020年4月20日 14:17
浏览量:0
收藏